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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对共享单车“出手了”!要求实名制,鼓励免押金!

  • 发布时间:2017-06-16 14:26:40
  • 点击量:1480

共享单车的多方大战还在如火如荼,连中央都已经按捺不住终于“出手”!今日上午,交通部对外发布了《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目前还是“征求意见稿”,正在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,不出意外的话,《指导意见》中的要求可能会在征求期后正式施行。


那么就来带大家看一看,交通部的《指导意见》都主要有哪些“意见”!

1

一科学定位,鼓励发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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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交通部对共享单车的主体态度是鼓励和支持的,《指导意见》中写道: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(即“共享单车”)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,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,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,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重要方式。”


《指导意见》告诉我们,城市人民政府是管理共享单车的责任主体,提出“服务为本、改革创新、规范有序、属地管理、多方共治”的基本原则,鼓励发展。但《指导意见》还指出: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。所以,期待共享电动车的朋友们还是洗洗睡吧。


2

有序投放,合理布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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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车辆投放问题,《指导意见》要求政府根据各自城市的特点和公众需求,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,引导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。也就是说,在哪儿投放,投放多少车,这事儿要政府定计划了,企业要按政府的计划办事。


关于乱停乱放问题,《指导意见》要求政府合理布局和规划停车设施,规范停车点位设置,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。也就是说,停放位置和禁停位置,也要由政府规划和设定。


3

要求实名制,鼓励免押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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